重命名文档
-
如果该文档或其父级文档不可写(即文档状态为使用中、已发放、或已废弃),不能更改文档的文档号和版本。
Note:只有文档控制员用户可以对标准件执行另存为、修订、重命名和移动操作。有关更多信息,请参见指派文档控制员权限。
-
在设计管理器文档列表中,单击受关注文档的当前文件名单元格。
-
选择主页选项卡→操作组→重命名。
系统将相应的操作单元格设置为重命名文档,在新文件名单元格中显示文件名称,并在新位置单元格中显示文件位置。
-
在新文件名单元格中指定文档的新名称。
-
(可选)要选择新的位置,在新位置单元格中,单击浏览按钮 ,然后选择新位置。
-
执行以下操作之一:
-
要取消更改,单击受关注文档的当前文件名单元格,然后选择主页选项卡→操作组→清除操作。
Note:要取消所有更改,按 Ctrl+A,然后单击清除操作。
-
要进行更改,选择主页选项卡→操作组→执行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