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除命令

删除选择的元素以及已放置在该元素上的任何关系和尺寸。您不能重新插入或粘贴已使用此命令删除的元素。然而,可以通过立即单击撤消命令来恢复数据。

默认情况下,激活删除命令会弹出确认删除对话框。要不显示确认删除对话框,则选择以下方式之一:

  • 确认删除对话框,勾选不再显示
  • 天工选项对话框→解除的消息选项卡,取消勾选确认删除

删除命令的位置:

  • 在零件(顺序建模)、钣金(顺序建模)、焊接、装配环境,选中或右键单击要删除的元素,弹出关联工具条
  • 在零件(直接建模)、钣金(直接建模)环境,右键单击要删除的元素,弹出右键菜单。
  • 在工程图、草图环境,右键单击要删除的注释,弹出右键菜单。
  • 在以上任一环境,选择要删除的元素,按 Delete 键。
Note:
  • 当选择多个元素进行删除时,系统将删除允许的部分并保持其余元素为选定状态。
  • 删除装配中的零部件会删除所有关联项目。例如:配合关系、零部件阵列、爆炸步骤等。
  • 在装配中,使用选择工具的几何优先模式选择点、线、面进行删除时,会删除点、线、面所属的零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