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局部剖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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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工程图选项卡→视图组→局部剖命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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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以下所有步骤可绘制剖面轮廓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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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图纸上,单击用作源视图以定义剖面轮廓的图纸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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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出定义要分解区域的轮廓线的封闭轮廓。绘制轮廓时,按 Shift 键可以 15 度为增量绘制线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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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功能区中,单击关闭局部剖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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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剖面 (2) 的延伸或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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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光标置于与绘制轮廓的源视图呈正交关系的图纸视图上,然后将光标从几何体上移过。
一条红色的深度平面线将随光标一起移动。线上附着的着色矩形表示轮廓对模型的切除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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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以下操作之一:
- 要定义关联延伸深度,请单击关键点(中心点、端点或中点)或中心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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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定义非关联延伸深度,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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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 Shift 键的同时单击关键点或中心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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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命令条的深度框中输入值,然后按 Enter 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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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前视图的自由空间中单击鼠标。
Tip:-
剖面延伸深度是从您绘制轮廓的面中开始测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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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控制您移动光标时距离增加的增量,则在命令条的步幅框中输入一个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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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您想要分解的图纸视图 (3)。可以选择绘制轮廓的图纸视图,或者其他图纸视图。
局部剖垂直于绘制轮廓的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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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模型包含孔和带中心线的旋转特征,可以使用自动中心线命令将中心线注释提取到定义延伸的图纸视图中。如果中心线与深度平面线平行,则单击中心线可以定义关联深度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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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要局部剖的图纸视图之后,将处理图纸视图并隐藏轮廓。要以后修改局部剖视图轮廓,请参见修改局部剖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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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局部剖视图轮廓的受约束目标几何体被局部剖视图自身修改或移除时,可能会发生问题。这仅在局部剖视图轮廓应用于定义它的同一图纸视图时发生。在大多数情况下约束只会自动删除,但在更新局部剖视图后轮廓实际移动时会发生极少数情况。